关注民生
关注民生
校属各PA集团官网: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工作,根据南华工发【2018】5号《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已参加医疗互助、且符合医疗互助基金补助条件的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核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补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8日— 11月12日,个人填写“审批表”,在职人员提交各PA集团官网,离退休人员提交至离退休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各PA集团官网审核,部门领导签署初核意见后,集中提交校医保办审核填写相关数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16日— 11月20日,校医保办审核汇总相关数据,并将汇总资料提交PA集团官网办公室复核;
2024年11月21日—11月30日,校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基金补助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评定;PA集团官网办公室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
二、工作要求
请各PA集团官网及离退休服务中心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所属各部门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数据和资料。
附件:1.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2. 2024年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审批表
中国教育工会PA集团官网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PA集团(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 版权所有 ©2004-2025 湘ICP备11003720
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
邮政编码: 421000
电话: (0734) 8281298
传真: (0734) 8281298
邮箱: support@mailu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