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PA集团官网: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根据《PA集团官网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审及发放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PA集团官网研究决定,对符合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教职工评发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发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日—11月9日,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2018年11月10日—11月16日,各PA集团官网摸底,提出初评意见;
2018年11月17日—11月23日,各PA集团官网将困难补助登记表以及部门汇总表交PA集团官网财务福利工作部,逾期恕不受理;
2018年11月24日—11月30日,PA集团官网财务福利工作部整理、汇总资料,并将汇总资料提交给PA集团官网负责人审核;
2018年12月1日—12月14日,校福利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定;PA集团官网财务福利工作部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二、工作要求
1.请各PA集团官网及时将通知传达给所属各部门教职工,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相关资料;并将部门汇总表发给PA集团官网财务福利工作部杨超娟。
2.请各PA集团官网认真核实情况,提出审核初评意见。
附:《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部门汇总表》、 《PA集团官网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审及发放暂行办法》
三、注意事项:
1.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栏目未填列清楚者不予参评。
2.所填列工资及收入情况必须真实,不得虚报。
中国教育工会PA集团官网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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