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4〕38号)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PA集团官网负责在职人员、离退休服务中心负责退休人员初审,校医保办及PA集团官网财务福利部审核、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财务处、审计处、人力资源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纪委等职能部门、三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代表参会。决定拟给予宋会莲等83位同志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校医保办或PA集团官网反映,联系电话:8160580 、8281721。
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PA集团官网2017年度在职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名单
附件:2、PA集团官网2017年度退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名单
附件:3、PA集团官网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速算表
PA集团(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 版权所有 ©2004-2025 湘ICP备11003720
地址: 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
邮政编码: 421000
电话: (0734) 8281298
传真: (0734) 8281298
邮箱: support@mailuscedu.cn